苏劫接过毛笔,仔细的端详起来,道:“此物巧妙,你是如何想到的。”
蒙恬道:“回武侯,这是末将在边关打猎时,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,才想起平日里军中书写都是用的竹签,写两字便要蘸墨,极为不便,若是能够用这种毛须替代,一定会大大的提高文书效率!”
苏劫,王翦王贲都纷纷点头,他们都是知道毛笔的作用的,只要染墨可以书写很多字,比竹签要效率的多。
蒙恬继续道:“后来末将剪下一些兔尾毛,插在竹管上,本以为可以成为毛笔,可试了之后发现根本无法染墨,自然也就放弃了,当时末将便将兔毛笔扔在了关外的一个石坑中。”
苏劫问道:“那日后,你又是如何成笔的呢?”
蒙恬道:“末将也不太清楚,只是有一日,末将无意中路过那个石坑,发现兔毛湿漉,看到笔上的兔毛更加白了几分,用手触摸之后发现更加柔弱,于是就试着带回了萧关,蘸墨试了试,果然便能成字!”
苏劫笑着点头,道:“你可知道,你的毛笔是天大功劳?”
实际上,毛笔并不是蒙恬发明!
秦谓之笔,楚谓之聿,吴谓之不律,燕谓之弗。
嬴政一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