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治理权,保证不主动挑起战争和边界纠纷;
二、同舟社约束高丽,保证其不对金国的边境安全构成威胁,金国也相应减少东部边境的驻军。
三、同舟社保留对辽国外交政策的灵活性和自主权,但不应伤害金国的利益。
四、双方通过军事和外交手段取得的辽国领土,应及时知会另一方,以避免纠纷。
五、全面加强双方的政治和民间文化、经贸交流。
六、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行为,同舟社水师有义务保护金国南部海岸线不受海盗骚扰(辽国的攻击出外)。
七、此协议有效期为五年。
五年内,可根据形势发展,双方协商调整协议的内容。
五年后,可进一步协商是否续签协议。
这份协议对正与辽国全面战争的金国而言,
好处是显而易见的,
其国用于防范同舟社和高丽的大部分兵力得以释放,
国家的战争潜力更足,推进了其后的灭辽进程。
但付出的代价也极大。
如在经贸上,全盘同意了徐泽提出的茶马、盐铁、竹木、兵器等交易项目,
还增加了毛皮、人参、兽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