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灯的光在喷泉池的水面上波漾,微凉的风还在吹拂,边宁的脑子里想着的是未来的生活,天马行空。蚊虫飞舞,他也不觉得烦,世界安静得就像只属于他。
不远处的林子里忽然传来尖叫,是一个男人濒死的惨嚎,如同撕裂一张厚厚的棉被,短促的叫声很快平息下来。
那边,好像,死人了?
边宁把最后一个小笼包塞进嘴里,把没喝完的胡辣汤挂在车把上,蹬着自行车离开。他以每秒三米左右的速度从公园出发。不到十秒钟就从远离案发现场的方向驶出了公园范围,一路保持着每秒五米左右的匀速。
路边有人看到他骑车的模样,都觉得车座上的是一条疯狗,嘴里还叼着一只包子。
已知公园距离住处所在小区门口的直线距离是四百七十米,那么想要到家,最短需要多长时间?
边宁不知道,他没想那么多,但他也确实想了很多,他还是躲着摄像头:他的逻辑是,假如出了人命,那么就一定会有审查环节,案发地周围一带的监控录像都会被调阅,那些可能接近过公园的人都是怀疑目标,他在小吃街的监控里肯定留下了痕迹,不过那不算大问题,只要不在案发地点的公园附近出现即可——幸亏那里本就没几个摄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