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过朝食,她便到望德亭宣讲,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人,衙役搭了一个长棚,众人整整齐齐端坐在下面。
望德亭内,能清楚地听到她翻书的声音。
她宣讲时声音很平缓,不咸不淡,没有什么起伏,咬字清楚,她每说完一条律令,临州主薄便在一旁用江南的俚语,再重新复述一遍,长棚外围上前的人越来越多。
她翻开一页,仍旧是神色淡淡地讲着:“本朝律疏议,卷第二十一条,斗讼二十,诸奴婢若有罪,其主不请官司而杀之,徒七年,奴婢无罪而杀之,徒十三年,说的是家中奴婢若犯了错,不得擅自杀之,需报请官府裁决准许,才可……”
她说到这里,一旁的主薄还未复述,底下就有一男声冒出来,道:“我家买来的奴婢,跟物件一样的东西,我杀他怎么了?奴婢犯了错,我这个做主人的,还得报请官府做主啊?”
这样的画面,吴之筱习以为常,眼神示意,命身侧一衙役把那喧哗之人拉出去。
她身侧的衙役收到示意,上前去,将那位高声大喊的男人拖出来,扒了他袄子,只剩下两件单衣,直接扔到望德亭外去挡风。
深秋冷风那个飘啊,那人想要说什么,都被冷风生生封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