层的揭开布,一把黑黝闪亮的毛瑟手枪显露出来。经过这么多年的尘封,杀气依然腾涌。我想伸手去触摸它,却被小果一把抢去。“现在还不能给你。”小果不理会我诧异的目光,“行动时我再拿出来。现在给你怕你去做傻事”
我呵呵一笑,也就罢了。对付唐勇,我用不到枪,就怕还没见到他就被湖南帮的人给伏了,才想到用枪来对付。这家伙自从猫猫出事以后就搬到了湖南帮的大本营,出门身边前簇后拥,好不威风。毕竟,真正派上用场的,还是我那把刀。
刀长54厘米,精钢打造,就是我用来在胳膊上刻痕的那把。不过现在我已经托公司的同事在上面打了两个字:噬血是我给它起的名字。我要用它来噬敌人的血
男人在一起是离不开酒的。尽管昨晚喝了很多,但是无酒不欢,三个人吃饭的时候还是大喝一通。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坐在一起喝酒的机会,三个人都有些伤感。小果不停的跟我拼酒,我也兴起,跟他对干。老杜还是不能喝,没喝几杯就说不行了,自觉的躺倒床上去了。我和小果却意犹未尽。夜色很深,我搂着小果的肩膀,看着他醉眼朦胧的样子,笑道:“哥,你不行了。”小果晃了晃脑袋,道:“去少扯淡继续妈的这酒喝的头不晕,就是害困,你小子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