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一中文网 > 其他小说 > 水浒新秩序 > 四、宋朝簿籍制度略谈
理康家庄和张岭二村户籍田亩中,郑成详加解释后才知道。

    而大宋官府摊派乡民的各种赋役,又大体有四种方式:

    第一,按各户田地的数量和质量,例如两税;

    第二,按各户的人丁,例如丁税;

    第三,按各户的户等,例如差役;

    第四,按各户的家业钱或税钱等数额。

    即是按划分乡村主户户等的财产标准,例如役钱与和买。

    这几种方式经常交错重叠,例如两税虽为土地税,而其支移和折变却往往依据各户的户等高下,而有输送远近之别,折价贵贱之别。

    役钱是神宗朝王安石实行免役法时新增的赋税,最初的规定是役钱由一、二、三等户分等缴纳,而四、五等下户不纳役钱,但很快“又令四等以下均出役钱,未几,又令只据税钱,不用等第”。变成了不管户等家境,管你有钱没钱,是人就得交钱。

    户籍和各种赋役的划分就已经如此复杂,再联系到大宋不限土地兼并,一田十年易八主,想绕过掌握历年版薄的官府,自己理清治下村户的户等和税额,即便是积年老吏,也很难做到。

    最底层的下户应该很清楚自己的家产和所耕种土地情况吧?其实不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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