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得我?”
面皮黄瘦,下颌上几根稀疏的胡子,就连江载初都认出来了,那是他刚到锦州时偷他钱包的小贼。
“我……我不是来偷东西。”那人结结巴巴道,“我是去打仗的。”
“你?”维桑有些吃惊,“你曾经做过……马贼吗?”
“之前做过,后来大家都回家种地了,也养得活老婆孩子,我也就改了那偷摸抢劫的毛病。”那人抓了抓头发,“昨天有人来村里,说是那些洛人不顶用,快打不过匈奴人了,咱虽不喜欢他们,也不能看着那些蛮子打到自己家里来啊!”
“你家中老小呢?”
“都存着粮呢,够他们吃个半年一年的。”那人笑了笑,竟也没了当日那股子油滑的味道,“当日的事,实在对不住了,也多谢这位公子没有将我送官。”
“你此去战场,不怕死吗?”江载初忽然静静问道。
那人抹了抹脸,低头想了半日,方道:“昨晚来募兵的兄弟道理说得明白,这仗咱们不打,将来就是老婆和娃子受苦。那时为了一家老小,我马贼也当了,钱袋也偷了,都是九死一生的勾当,打仗还有什么好怕的!”
维桑看着他平凡甚至有些丑陋的脸,他的辞藻并不华丽,甚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