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清梦。
他提笔,落字:贞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,亲亲吾妻筱儿在夜里第六次念叨《妾薄命》诗句,重在“以色事他人,能得几时好”句上,以此威胁警告我多多去看望她,去照顾她,去抱一抱她,切莫让她有机会移情别恋,喜欢上别的好看的男子。吾妻筱儿的话很是在理,余深以为然,并特此记下此账,日后吾妻筱儿若耍小性子说不要我照顾她,让我离她远点儿时,我便拿出这段旧账来与她看。
另有,亲亲吴妻筱儿还说旁人比我好看,此账亦要牢牢记下,日后再慢慢与她算账。
算起来,亲亲吾妻筱儿已欠我不少债,我闲暇时替吾妻筱儿粗略估摸了一番,这辈子怕是还不完的,我允许吾妻筱儿用八辈子来慢慢还,十辈子也行。
记于贞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亥时三刻。
记下这笔账之后,赵泠心中久久不能平复。
他的拇指摁在笔管上,书灯下,札记册子上,那被他写下的“吾妻筱儿”四个字,格外可亲可欺,指腹轻轻抚过那四个字,软软的,暖暖的,若他的妻子筱儿那般。
从“她”变成“吾妻筱儿”,他花了七年的时间,从贞和七年到贞和十四年,整整七年。年岁竟过得这般的悄无声息,万幸,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