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说。然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”。
这段话经过其他理学家的一再宣扬,成为理学的一句名言,影响极为深远。
需要看到的是有关妇女贞节观念的理学思想的形成、发展乃至成为一种体系是有个过程的,加上形成初期在传播时间和范围上的限制;因而在北宋时代当时社会上还是不讳妇女改嫁,就是在宗室、士大夫阶层,妇女改嫁的事例也很多。
两宋的法律规定,丈夫外出三年不归,六年不通问;准予妻子改嫁或离婚。
北宋初宰相薛居正的儿媳柴氏,早寡无子,柴氏就打算尽携货财改适别人;当时朝中另一官员名叫向敏中也曾向柴氏求婚。
名德众望的大臣范仲淹,幼年丧父;其母谢氏改嫁淄州长山县朱氏,范亦改姓朱。
范仲淹做官后才奏请朝廷准其恢复本姓,又在苏州创设义庄;赡养范氏宗族,其中规定,妇女再嫁可得20贯作为嫁资,与男子娶妇所得相同,仅比妇女初嫁少10贯,而男子再娶则一文不给。
程颐反对妇女改适,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也难以实践自己的说教。
程颐兄程颢之子死后,其妻王氏改嫁章氏之子;程颐不曾出面劝阻,只是谢绝了王氏的礼物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