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的长笔?”
“哪有?”
“在我的胃里,你看不见它?那么大一根!”我感到惊奇不已。
常医生摇了摇头,苦笑道:“我看不见。难道是我的眼睛不行?”他瞧我的眼神充满了复杂。
好像就在看着一个神经病。
我说:“去给我拿一双筷子来!”
“拿筷子干什么?”
“我用筷子把笔夹出来啊!”
“你用手拿不行吗!”
“你啥意思,怕我浪费你家一双筷子?我买行不,五块钱一双!”我有些恼了。
“不是,我觉得用手更方便!你的手又不是够不着!”
我不想再跟他废话了,就伸出普通的右手到胃中,沾上了黏糊糊的已腐烂食物,用两根手指头捏住了那根金色的笔。觉得沉甸甸的。犹如提着一根实心铁杆。将它从胃中慢慢拉了出来,往被撩起的衣服上的蹭了蹭,擦掉了上面的污秽。
它看起来,跟用金子打造的物件一样。除了笔头是用毛发造成的。也不知用的是什么动物毛,是狼毫还是羊毫。从前我对毛笔并没有过多的研究。
使毛笔,就得用上墨汁。不知该用什么墨汁才好。毕竟乃良笔善书,又